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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二O一三年度《扬州市“康居杯”家庭装饰优质工程》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5月10日 信息来源:扬州市装饰行业协会

扬装协(2013)第09号


    为贯彻江苏省《住宅装饰质量标准》,提高我市家庭装饰工程的总体水平,培育优秀家装企业,促进我市家装行业的发展,鼓励家装企业争创名优工程。经研究,我会与扬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站(以下简称市质监站)将在我市家装企业中联合开展《扬州市“康居杯”家庭装饰优质工程》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家装企业必须是扬州市装饰行业协会的会员单位(非会员单位可边申请入会,边申报“康居杯”优质工程)。
    2、申报家装企业必须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家装企业资质或有正在申报家装企业资质的证明。
    3、装饰装修户形成套,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上,施工中未发生擅自变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4、申报企业在当年家装工程施工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5、申报工程有市工商局、市建管处、市装协统一印发的规范施工合同书,有工程预、决算书。
    6、设计先进,使用功能合理、简洁、美观、舒适、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
    7、工程竣工后,经三个月以上时间的使用,工程质量达到或超过省《住宅装饰工程质量标准》。
    8、工程竣工后使用无投诉,有用户满意证明。
    二、申报材料:
    1、《扬州市“康居杯”家庭装饰优质工程申报表》一份。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正在申报企业资质证书证明。
    4、工程合同(复印件)。
    5、工程预、决算书(复印件)。
    6、隐蔽工程验收单(复印件)。
    7、分项工程验收单(复印件)。
    8、工程竣工验收单(复印件)。
    9、用户满意证明书。
    10、工程设计平面图。
    11、工程彩色(6寸以上)照片,不少于6张(厨房、卫生间、餐厅、客厅、卧室、特色小品等)照片要清晰,并有文字说明,且符合制版印刷要求。
    三、申报评审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家装工程,由企业自愿申报。
    2、市协会管理服务处初审后,推荐给评委会评定。
    3、市协会和市质监站批准表彰。
    四、表彰、奖励:
对内通报表彰,为获奖项目发奖杯、证书。对外向社会公告,树立良好信誉,增强企业在社会的知名度。
    附:1、申报材料目录表
        2、《扬州市“康居杯”家庭装饰优质工程申报表》
                     扬州市装饰行业协会
                     扬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站
                              二O一三年四月十六日


申  报  材  料  目  录

    一、扬州市“康居杯”家庭装饰优质工程申报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或申报资质证明
    四、工程合同(复印件)
    五、工程预、决算书(复印件)
    六、隐蔽工程验收单(复印件)
    七、分部项工程验收单(复印件)
    八、工程竣工验收单(复印件)
    九、用户满意证明书
    十、工程设计平面图
    十一、工程彩色照片
    附件2

扬州市“康居杯”家庭装饰优质工程
申   报   表
工程名称:                   
申报单位:                   
(盖章)
扬州市装饰行业协会   制

企业名称

企业经理

企业地址

电 话

企业资质

项目经理

工程名称

户 型

工程造价

工程面积

工程地址

户主姓名

户主电话

工程概况及申报理由:

户主意见:(可另附书面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核查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评审委员会意见:

评审委员会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扬州市装饰行业协会批准意见:

盖 章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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