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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 2017 年秋冬季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8年1月10日 信息来源:扬州市装饰行业协会
    为做好 2017 年度秋冬季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推进空气质量 改善,保障公众健康,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 2017 年秋冬季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制订秋冬季 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标准化防尘设施建设,促进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各项措施有效落实,有效遏制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污染,提高建筑施工标准化水平,为扬州空气质量改善提供有力保障。
二、范围及时间
    范围: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地。 时间:  2017 年 9 月 1 日至 2018 年 1 月 31 日。
三、组织领导
    市城乡建设局成立扬州市 2017 秋冬季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 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主要领导担任,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监站,负责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 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
四、责任分工
    按照“谁监管谁负责、重点管控、属地管理、层级督查” 的责任机制实施集中整治行动,具体分工如下:
    1、市安监站、市建管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市管项目的建筑 施工扬尘防治工作,要将处于土方开挖和市政配套阶段的项目 列入重点管控对象,开展集中防治。
    2、各县(市、区)建设(建筑)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建筑 施工扬尘防治工作。
    3、市城乡建设局对各县(市、区)项目开展不间断督查抽 查,持续推进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
五、工作重点
   (一)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控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治理负总责,将施工扬尘治理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相关内容,并及时足额支付;按照有关规定足额缴纳扬尘排污费,并监督施工单位按要求落实扬尘控制措施。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治理专项方案,并严格实施。监理单位应当认真审查项目施工扬尘治理专项方案,履行审批手续,并监督施工单位按要求落实扬尘控制措施。渣土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使用合规车辆,加强渣土运辆、人员管理。
   (二)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控措施。全面落实《建筑工地 扬尘防治标准》DGJ32/J203-2016),推进施工扬尘治理标准 化管理,提高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建筑工地四周应设置围 挡,现场的主要道路要进行硬化处理,露天堆放的土方应采取 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 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建筑物内垃圾应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的方式清运,严禁凌空抛掷。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出口处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的车辆进行清洗,并落实专人负责工地内及门前保洁工作。
   (三)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控监管措施。严格开工前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措施审查,重点对“施工围档材质高度、主干道硬化、自动化冲洗装置”等进行核验,未落实防尘措施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推动施工扬尘治理标准化建设。实施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信息化管理,安装建筑工地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加强施工扬尘治理动态监控。认真贯彻执行《扬州市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与补退环节操作规范实施细则》,通过经济杠杆,引导建设、施工单位加大标准化防尘设施投入,改善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条件。实施污染天气应急措施,根据市大气重污染预警指示,及时启动建筑工地预警响应,采取洒水降尘、减少或停止土方作业、渣土外运等措施,全面加强扬尘防治管控。按照《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的要求,定期对建筑工地进行检查考核评分,凡检查评定不合格的建筑工地,要限期整改,必要时责令停工,直至达到标准要求。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秋冬季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的重要性、紧迫性,抓紧部署,立即行动。要结合实际,制订本地秋冬季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统筹部署,有序推进,实现扬尘防治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
    (二)充分宣传发动。利用各种会议、短信平台、日常检 查等多种途径,大力宣传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的重要性,督促在 建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土运输等各方主体认真落实扬 尘防治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加大查处力度。各地要综合运用日常巡查、随机抽 查和专项检查等手段,及时发现和消除施工扬尘防治存在的突出问题。定期会同环保、公安、城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强化工地源头管控,对超载上路、抛洒滴漏的渣土车实行连带责任追究,依法追究施工、建设单位责任。对施工扬尘防控不力的建筑工地和渣土运输企业,要加大处罚力度,采取停工整改、不良行为记录、予以行政罚款措施。对扬尘污染问题被查处三次仍整改不到位的,对施工企业一律挂“黑牌”,清除出扬州建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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