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8日
我市正式启动
2024家装家居改造补贴活动
相信很多小伙伴
已经享受到了政府优惠补贴
力度绝对杠杠滴!
为满足广大消费者多样化家装需求
进一步放大补贴活动成效
咱们的家装家居改造补贴活动参与商户
又开始扩容啦
为持续扩容参与商家数量、扩大销售渠道,现面向全市组织开展家装家居改造补贴活动参与商家(第二批)报名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01
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日(下周二)
下午16:00
02
商家范围
家装家居领域商家主销商品含以下7个类别,均可报名参与:
家具类
床、床垫、沙发、茶几、桌类、椅类、柜类、全屋定制类等;
智能家居类
智能门锁、智能插座开关、智能音响(箱)、监控摄像头、呼救器等;
厨卫类
卫浴洁具、洗水槽、升降晾衣架等;
暖通类
暖通设备设施、暖风机等;
门窗类
门类、窗类等;
建材类
板材、瓷砖、石材、地板、涂料、吊顶等;
其他类
灯具类、墙纸、墙布、窗帘等。
03
报名资格
报名主体自愿参加本次活动,经审核通过后入围,具体条件如下:
1、符合主体资格。应为扬州市范围内注册登记的家装家居销售商家且销售参与活动的7大类商品,包括家装家居法人企业、其他家装家居品牌授权的经销商(仅对授权销售的品牌商品进行补贴)。
2、履行先行垫付。能够承受政府补贴兑现等待时间,同意先行垫付补贴资金。
3、经营状况良好。有较好的商业信誉和规范的财务内控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2021年以来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安全事故,无严重失信行为。
4、自愿入驻平台。能够按照要求入驻补贴活动平台,在平台完成后期各项信息填报工作。同意与公开遴选确定的支付结算平台签订协议,开通对公账号,并用于涉及本次补贴活动的所有交易。同意在支付时直接扣减补贴金额,并在支付结果记录中显示。
5、内控管理规范。具有规范的销售、配送等管理制度及服务能力,有完善的进销存管理机制,能提供进行数据查询、统计、导出、监管、清算及对账等电子台账或相关纸质台账。提前针对性地组织员工开展政策实施业务操作培训,确保员工熟练操作流程,指导个人消费者购买及材料填写,及时向商务部门上报各类台账。
6、资金管理合规。落实政府部门、支付结算平台、审计机构对活动进行跟踪审计工作的相关要求,如实提供台账、发票、订单信息、配送信息、顾客信息等。
7、发票开具规范。(1)发票抬头必须是消费者真实姓名+(个人),如“某某某(个人)”,发票按7大类商品分类,每一类商品开具一张发票,发票要明确已销售的商品品类(按7大类填写)、商品品牌及名称、型号或规格、数量。开票金额必须包含补贴,并在发票备注:“含家装家居改造领域补贴*元”。(2)“送货单”“自提单”格式均按照统一要求上传。(3)有多个门店的法人企业,统一开具申报主体发票。
8、严格执行规定。签订承诺书,做到诚信、规范经营,超出补贴范围的商品不得参与补贴活动;合理定价,不趁机涨价;不搞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不得通过虚开发票、明买暗退、合谋套补等手段骗取财政补贴;不增设享受补贴政策不合理的附加条件。配合商务、审计、财政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核查。积极协调处理补贴相关诉求纠纷。
9、宣传保障到位。结合门店现场物料设计、商家户外媒体广告、自媒体广告等做好活动宣传工作。配合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做好消费品以旧换新“五进”行动。
04
申报材料
1、参与单位报名表(签字、盖章)、承诺书(签字、盖章);
2、申报主体是法人企业的,应有不少于1家正常开展业务的门店,申报主体对下设门店销售行为统一负责管理。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及下属门店营业执照、下属门店销售场所及商品照片2-3张;
申报主体是品牌授权的经销商的,需提供门店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门店营业执照、品牌授权商授权书或相关协议(授权时间不得在2024年12月31日前结束)、门店销售场所及商品照片2-3张;
注:审核通过后,商家需通过管理员账户登录“我的扬州”APP按要求填报商家相关信息。
温馨提示:请有意向参与活动的家装家居销售商家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于12月3日(下周二)16时前报送至商家所在地区商务部门。
全市家装家居改造补贴咨询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