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装饰协会、各装饰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装饰行业又好又快发展,激励全市装饰企业争先创优积极性,决定开展二O一三年度扬州市装饰先进企业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优企业应认真填写《扬州市装饰先进企业申报表》(见附件),并经企业所在地县(市、区)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送扬州市装饰行业协会秘书处。 二、参加扬州市装饰先进企业评选活动的企业,除应符合《扬州市装饰先进企业评选办法》标准外,还应同时达到以下所规定的要求: (1) 本年度获地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证书; (2)本年度企业荣誉证书; (3)本年度生产、财务年报; 三、所申报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将取消参评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四、申报推荐工作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25日结束。 五、联系方法: 1、扬州市装饰行业协会地址:扬州市史可法路12号四楼 2、联 系 人:沈丹萍 3、联系电话:87326539 附:1、《扬州市建筑装饰优秀企业申报表》 2、《扬州市建筑装饰优秀企业评选办法》
二O一四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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