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装饰行业协会、市装饰单位: 2013年,我市装饰企业的领导团队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开拓奋进,为装饰业科学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业绩突出的企业领导,推动我市优秀企业家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度扬州市装饰行业“优秀企业家”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员单位按照《扬州市装饰行业优秀企业家评选办法》(附件一)所规定的条件、程序,认真做好申报工作,各县(市区)协会积极做好组织,遴选和推荐工作。 二、2013年度扬州市装饰行业“优秀企业家”推荐工作截止日期为2014年1月25日。 三、填报资料要求 被推荐者必须认真、如实填写“扬州市装饰行业优秀企业家推荐表”(附件二)一份,并附相关附件材料一份(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型)。附件材料内容: 1、被推荐者任命(聘用)为企业负责人文件; 2、所在企业2013年获奖证书。 四、所申报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将取消被推荐者的参评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联系人:沈丹萍 联系电话:87326539
附件一:扬州市装饰行业“优秀企业家”奖评选办法 附件二:扬州市装饰行业“优秀企业家”奖推荐表
二0一四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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