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头条
        今日头条
 

 

 
今日头条
   当前位置:首页 >> 今日头条
 
诚信保证基金示范单位活动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4年2月27日 信息来源:扬州市装饰行业协会

    为加强行业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扬州市装饰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市装协)与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创建办),在家装和装饰材料商部分会员中,推行“家装工程质量、装饰材料商诚信保证基金示范单位”活动(以下简称“活动”)。 凡参加活动的会员单位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基金,委托市装协进行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和装饰材料质量管理,对违约单位进行惩戒和先行赔付。市装协负责开展日常工作,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监督指导。现提出实施办法如下:
一、活动内容
1、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家装工程质量、装饰材料商诚信保证基金示范单位;通过报刊、电视、网络和市装饰会刊进行广泛宣传。
2、市装协和扬州商城联合组织诚信示范单位举行营销洽谈会,明确让利额度和诚信服务事项,并在新闻媒体定期滚动宣传,让客户知晓参与(洽谈会日期、次数另定)。
3、年内组织1-2次家装质量大回访和看样板房活动,组织相关客户参加互动,并在媒体实况播报。
4、在扬州商城筹办受理“家装设计和装饰材料咨询” 窗口,由家装和装饰材料商诚信单位轮流派驻。
5、编发《扬州装饰》增刊,主要刊登:①市装协职责、宣传家装企业和装饰材料商;②会员广告;③修改后的室内住宅装饰工程合同文本、指导价和质量标准;④2011年以来会员表彰情况等;⑤绿色装修常识。发放范围为政府机关、新开盘小区、广大业主及会员单位等。
二、符合条件、统一管理
    参加“活动”的会员,必须曾受到市装协、大型商场或主管部门表彰的先进(优秀)单位;曾获得室内装饰优质工程“康居杯”奖或销售省级以上著名商标装饰材料;开业以来无不良投诉记录或新闻媒体曝光;在行业内公认、作出突出贡献的会员。
单位自愿交纳诚信保证基金,委托市装协进行资金管理和质量理赔,保证金所有权在各会员单位。交纳保证金数额:有资质的单位和已参加活动的单位为2万元,首次参加活动的单位为2.5万元;装饰材料商已参加活动的为1.5万元,首次参加活动的为2万元。
三、授证书(牌)、表彰和宣传
    市装协、市创建办联合向参加会员发放证书(牌),每年换发一次,过期无效(2011年4月、2013年3月颁发的自行作废)。为增强企业的知名度,扩大企业在社会的影响,将通过新闻媒体和市装协网站进行宣传,宣传费用由参加活动的单位分摊支付。争取有30%左右参加单位受到市放心消费创建办的表彰。
四、委托、取消委托和拒绝委托
    委托会员单位与市装协签署“质量理赔委托协议”,并公告周知。取消委托,会员单位决定取消委托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市装协,市装协即公告周知。市装协有权拒绝信誉不佳和屡次发生质量事故的会员单位的委托。对取消委托和拒绝委托的会员单位,其证书(牌)立即收回,保证金余款在公告一年后退还。
五、专家组和管理机构
市装协聘请业内专业人士和具备高级职称的土木工程、水电暖通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家组,负责质量先行赔付工作。管理机构由家装委和管理服务处的人员组成,负责保证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六、质量理赔
1、理赔条件。工程质量确实存在问题,且全部或部分责任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单位应负的责任在正规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理赔范围必须是在企业委托理赔后、合同约定保修期内,确属施工单位责任的工程范围;装饰材料商与客户的质量纠纷,由专家组视情况而定。
2、理赔程序。由客户提出理赔要求并举证,举证发生的费用由客户垫付(举证不成立,由客户支付);市装协委派专家组调查确认并发出“质量理赔通知书”,告知施工单位或售货单位应该赔付的理由和数额;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施工单位没有异议(不作答复视作同意),应支付赔偿(包括举证费);客户收到理赔金后出具收款凭证,并在处理结果上签字,理赔终止。

附件:扬州市住宅装饰质量诚信保证基金管理细则
质量理赔委托协议
     


               扬州市装饰行业协会
               扬州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2月27 日


 

协会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毓贤街商业街区20栋 联系电话:87326539
Copyright @ 2013 Tobosu.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扬州装饰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 苏ICP备13059351号-1 苏公网安备3210020201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