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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市放心消费创建领导小组《关于申报2014年度省、市级放心消费创建先进(示范)单位的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7月11日 信息来源:扬州市装饰行业协会

关于转发市放心消费创建领导小组《关于申报2014年度省、市级放心消费创建先进(示范)单位的函》的通知 

市区各会员单位:
  现将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2014年度省、市级放心消费创建先进(示范)单位的函》转发给你们,望认真学习,积极争创,对照条件组织申报。经市装饰协会研究,2014年度市级放心消费创建先进(示范)单位的申报对象:工装会员单位可对照标准自愿申报;家装和装饰材料商会员单位应在市装协和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等部门联合公布的2013年和2014年度“家装、建材诚信(示范)单位”中择优推荐。
申报期限截止2014年7月18日。

                      扬州市装饰行业协会(商会)
                        2014年7月11日

关于申报2014年度省、市级放心消费创建先进(示范)单位的函

各相关行业协会:
    为进一步激励和调动企业参与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积极性,深入推进民生行业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现根据省创建办有关精神,拟对2014年度省、市级放心消费创建先进、示范单位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的省级先进、示范企业,要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和消费密切相关,有一定的规模和影响,有健全的质量(服务)管理制度、自律制度和创建标准,有完善的消费维权投诉受理机构和处理机制,积极参与放心消费创建并向社会公开承诺和自觉兑现承诺,开展创建工作后管理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得到提升、消费者普遍认同,并已列入2014年度省级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先进、示范单位重点培育对象。
    申报的市级先进、示范单位,要能够积极参与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建立各项管理制度,诚信经营,向社会公开承诺和自觉兑现承诺,基本达到放心消费创建相应标准。
二、数量指标
    省级先进(示范)单位,各相关行业协会可申报1-2个;
    市级先进(示范)单位可根据创建培育情况,原则上各行业协会申报数不超过5个。
三、有关要求
    1、各行业协会按照自主申报、统一标准、注重实效、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2014年度省、市级放心消费创建先进(示范)单位的申报工作,于2014年7月18日前将《2014年度省、市级放心消费创建先进、示范单位汇总表》报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办公室。
    2、《2014年度省级放心消费创建先进、示范单位申报表》、《2014年度市级放心消费创建先进、示范单位申报表》可于8月30日前报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办公室。
    联系人:冯坚  电话:87329734 

    附件:(在下载中心)

          1.2014年度省、市级放心消费创建先进(示范)单位汇总表
          2.2014年度省级放心消费创建先进、示范单位申报表
        
          3、2014年度市级放心消费创建先进、示范单位申报表

                                                            扬州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办公室

                                                                      201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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