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国家商务部在发布的《家居行业经营服务规范》中规定,家装公司要“推行使用工商监制的统一规范的家装合同”。扬州市装饰行业协会联合扬州市建筑安装管理处,并经市工商局审定监制的《扬州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合同》(2015年版)将启用(以下简称“合同”)。 新版“合同”文本,明确了国家商务部《家居行业经营服务规范》关于家装公司“出具的装饰装修合同预算报价书,不应在工程项目、工程数量上出现漏报、少报的情况。出现漏报、少报其金额若超过合同金额的8%,超过部分由家装公司承担(顾客主动要求增加项目除外)”。规范了家装企业行为,保护了顾客利益。 家装公司必须使用新的《合同》文本,规范从业行为;广大顾客应拒签本公告以外的不规范合同或协议,并选择信誉好、质量优,使用加盖扬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扬州市建筑安装管理处、扬州市装饰行业协会三个公章原件“合同”文本的家装公司,并签定正规“合同”,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扬州市装饰行业协会 网址:www.yzszsxh.com 联系电话:87629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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