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装协(2014)29号
各县(市、区)装饰协会、各家装企业: 为贯彻江苏省《住宅装饰质量标准》,提高我市家庭装饰工程的总体水平,培育优秀家装企业,促进我市家装行业的发展,鼓励家装企业争创名优工程,经研究,决定在我市家装企业中开展 二O一四年度《扬州市“康居杯”家庭装饰优质工程》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家装企业必须是扬州市装饰行业协会的会员单位。 2、申报家装企业必须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家装企业资质或有正在申报家装企业资质的证明。 3、装饰装修户形成套,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上,施工中未发生擅自变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4、申报企业在当年家装工程施工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5、申报工程有市工商局、市建管处统一制定的规范施工合同书,有工程预、决算书。 6、设计先进,使用功能合理、简洁、美观、舒适、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 7、工程竣工后,经三个月以上时间的使用,工程质量达到或超过省《住宅装饰工程质量标准》。 8、工程竣工后使用无投诉,有用户满意证明。 二、申报材料: 1、《扬州市“康居杯”家庭装饰优质工程申报表》一份。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正在申报企业资质证书证明。 4、工程合同(复印件)。 5、工程预、决算书(复印件)。 6、隐蔽工程验收单(复印件)。 7、分项工程验收单(复印件)。 8、工程竣工验收单(复印件)。 9、用户满意证明书。 10、工程设计平面图 11、工程彩色(6寸以上)照片,不少于6张(厨房、卫生间、餐厅、客厅、卧室、特色小品等)照片要清晰,并有文字说明,且符合制版印刷要求。 三、申报评审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家装工程,由企业自愿申报。 2、市协会秘书处初审后,推荐给评委会评定。 3、市协会批准表彰。 四、表彰、奖励: 对内通报表彰,为获奖项目发奖杯、证书。对外向社会公告,树立良好信誉,增强企业在社会的知名度。 五、时间安排: 工程申报材料于二O一五年一月二十日前报市装饰行业协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87629822 87326539 联 系 人:徐仁国 沈丹萍 地 址:扬州市史可法路12号四楼
附:1、申报材料目录表 2、《扬州市“康居杯”家庭装饰优质工程申报表》请到下载中心下载
扬州市装饰行业协会 二O一四年十二月
抄送:扬州市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建设局、建工局
附件1:
申 报 材 料 目 录
一、扬州市“康居杯”家庭装饰优质工程申报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或申报资质证明 四、工程合同(复印件) 五、工程预、决算书(复印件) 六、隐蔽工程验收单(复印件) 七、分部项工程验收单(复印件) 八、工程竣工验收单(复印件) 九、用户满意证明书 十、工程设计平面图 十一、工程彩色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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