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今年,我会将请扬州市放心消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冠名,继续开展“2015年度家装、建材诚信保证基金示范单位”活动{详见扬装协[2014]第1号文件(扬州装饰网-协会通告-2014年2月27日上传文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常务理事以上会员单位均可志愿报名参加。凡有意参加活动的会员,请对照实施办法中参加活动的条件,于2015年2月15日前将申请参加“2015年度家装、建材诚信保证基金示范单位”确认表和保证金报扬州市装饰行业协会管理服务处。
2、交纳保证基金数额:有资质或已参加活动的单位1.5万元,首次参加活动的为1.8万元;装饰材料商为1万元(含全年新闻媒体宣传费用)。
联系电话:87629822
协会QQ:280113219
备注: “2015年度家装、建材诚信保证基金示范单位”确认表见附表
扬州市装饰行业协会
二O一五年一月八日
申请参加诚信示范单位活动确认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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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截止时间:2015年2月15日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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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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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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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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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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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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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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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总产值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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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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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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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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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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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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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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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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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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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装工作委员会意见: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
市装饰协会审定意见: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
注:参加活动的请填表确认,并将确认表以电子文档提交协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