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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4年度市级放心消费创建先进(示范)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4月15日 信息来源:扬州市装饰行业协会

各有关会员单位:
    现将扬放创办[2015]4号文件转发你们,望参加2015年度家装建材诚信保证基金活动的单位,对照“申报条件”组织上报,并望在4月底前书面报给我们。

联系电话:87629822

扬州市装饰行业协会管理服务处
二0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扬州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扬放创办[2015]4号

关于申报2014年度市级放心消费创建
先进(示范)单位的通知

各县(市、区)创建办、市直创建成员单位,各相关行业协会:
    为进一步激励和调动企业参与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年度十大重点工作百项考核指标中所确立的放心消费创建“百千万工程”推进实施目标和培育任务,现根据2015年度创建工作计划安排,拟对2014年度市级放心消费创建先进、示范单位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的市级先进、示范单位,要能够积极参与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建立各项管理制度,诚信经营,向社会公开承诺和自觉兑现承诺,基本达到放心消费创建相应标准。
二、数量指标
市级示范单位可重点申报拟作为省级先进单位培育的对象,原则上各地、各部门、各协会申报数不超过3个;市级先进单位原则上各地、各部门、各协会申报数不超过5个。
三、有关要求
1、各地、各部门、各协会要按照自主申报、统一标准、注重实效、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2014年度市级放心消费创建先进(示范)单位的申报工作,于2015年4月30日前将《2014年度市级放心消费创建先进、示范单位汇总表》电子版报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办公室(协会去年已申报的今年可以不再报送),邮箱:1137528345@qq.com
2、先进、示范单位的考核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办公室委托各地、各部门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对各地、各部门考核结果进行抽查复核,并会同市创建成员单位共同审核把关后组织公示与确认。
3、《2014年度市级放心消费创建先进、示范单位申报表》可于5月10日前报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办公室。
联系人:冯坚  电话:87329734 

附件:(在下载中心)

   1.2014年度市级放心消费创建先进(示范)单位汇总表
      2. 2014年度市级放心消费创建先进、示范单位申报表
      3. 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企业)评价考核细则

扬州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办公室

2015年4月10日

 


抄送:省创建办,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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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4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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