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装协(2015)10号
各建筑装饰(一级)企业: 为了贯彻扬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质量评优评奖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扬州市装饰行业专家库建设,促进我市装饰行业创优工作的开展,经研究决定,选拨扬州市建筑装饰优质工程奖专家库专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我市长期从事建筑装饰、幕墙、智能化工程的质量监督、设计、施工和管理的高级工程师,经所在企业推荐,均可申请报名。 二、对申请人的基本要求:工作认真,作风正派;身体健康,年龄60周岁以下;本行业从业年限10年以上,熟悉国家规范、标准和行业相关规定,具有较强的理论基础(发表论文)和实践经验(主持或参加省优工程施工);熟悉电脑操作,能够独立编制文档;在需要时,能够调剂时间,以确保履行职责。 三、申请人填写《扬州市装饰行业协会专家库推荐表》,注明类别(装饰类、幕墙类、智能化类),签章齐全,于2015年5月12日前,送到扬州市装饰行业装协。 四、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由扬州市装饰行业协会组织培训,经考察合格,发放专家证书并列入专家库,参加市优工程评审等有关工作。 五、培训时间另行通知,《推荐表》见附件。 联系人:沈丹萍 电 话:87326539 地 址:扬州市史可法路12号四楼
邮 编:225000
附件:《扬州市装饰行业协会专家库推荐表》见下载中心
扬州市装饰行业协会(商会)
2015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