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3年度扬州市地方建筑 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市职称工作统一安排,拟定于9月中旬召开地方建筑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会议。为保证评审质量和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报送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凡从事建筑装饰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特别是2008年在我协会申报并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破格申报条件 可登录“扬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首页→公共服务→职称资格最后一页查询,网址:hrss.yangzhou.gov.cn 三、申报材料内容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两份。该表格从上述网站首页中间偏右处→资料下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栏目中下载,且用16K纸正反两面打印,注意装订完毕后,末页应为第10页,不需再另外加装封底!网上提供下载的表格已设定好纸张大小,无需更改。 2、《扬州市申报地方建筑专业工程师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A3纸)》一式十八份,见本通知附表三。 3、《扬州市申报地方建筑专业工程师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A3纸)》,见本通知附表四,需用Excel格式文档保存,由各企业汇总后提交电子文档给协会服务处,个人申报的自行提交电子文档。 4、近3年的《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同1下载网址,A4纸正反两面打印。 5、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总结。 6、学历证书(复印件)、专业知识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助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继续教育证书(需要提供2门在“扬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上学习并考核通过的公需科目合格证!)。 7、任现职以来的证明工作实绩的材料——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工程验收证书等。 8、破格申报的人员必须报送符合对照破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9、职龄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 四、对报送评审材料的几点要求 1、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市职称办有关文件的规定,认真做好评审材料的报送准备工作。学历、资历要符合有关文件的规定。材料书写要清晰、工整。请各单位报送材料和证件时,将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报来,复印件必须加盖审核单位公章,审核人签名。 2、上述报送的材料除1、2、3项外,其它材料均须按要求装订成册,并编排页码和目录。 3、个人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或者代为管理个人人事档案的部门核实并出具有关证明并加盖公章。 4、工作总结要全面、客观地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情况、技术学术水平、工作能力,一般可分为5个部分:①个人简历;②参加过何种再教育(培训、进修、学习)及目前的学识水平;③主要工作业绩及奖励情况;④论文、论著、译著等作品情况(列出主要的);⑤申报理由。破格晋升的人员要逐条写出破格晋升的理由,并附上具体材料。 5、报送的评审材料必须严格按照本通知的具体要求执行。 6、报送材料截止时间:2013年8月23日。 7、报送材料地点:扬州市装饰行业协会服务处。联系电话: 87330822、87629822。 五、其它 附表一:申报地方建筑专业工程师资格材料袋(贴在材料袋上) 附表二:申报地方建筑专业工程师资格材料目录(装订于材料首页) 附表一:扬州市申报地方建筑专业工程师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 附表二:扬州市申报地方建筑专业工程师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 二○一三年七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