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宇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陆如桃 江苏华宇装饰集团有限公司是扬州市装饰行业的龙头企业,其规模、总量连续多年位居苏中、苏北行业前列。曾经跻身三届“全国装饰行业百强”、五次“江苏装饰企业十强”,是省政府表彰的“建筑业优秀企业”。公司员工来自五湖四海,存在着诸如无归属感、凝聚力不强等不确定因素诱发员工非正常流动。研究表明,过多的人员流失,不利于企业长期稳定发展,增加了企业运行成本。我司本着“让员工工作、生活得有尊严、有幸福感”这一指导思想,进一步落实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将事关员工切实利益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工会代表首先深入调研,广泛征求企业广大员工意见,形成书面报告。工会接到报告后,向企业方发出工资集体协商邀约。2015年1月18日,双方代表就要约书中提出的工资、奖金、福利等条款进行协商。双方根据公司上年度的经济效益、工资总额、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参照最低工资标准,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一是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为1800元/月(不含年终奖及其他福利);二是技术人员平均工资增长16%,非技术人员平均工资增长12%;三是企业将年利润的2.6%作为本年度企业职工年终奖励;四是薪酬管理制度部分条款作调整如下,初级职称人员岗位工资由150元/月调整为400元/月,中级职称岗位工资由400元/月调整为600元/月,高级职称岗位工资由1200元/月调整为1800元/月;五是继续贯彻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六是职企双方就职工工资问题每年进行一次集体协商,在企业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者职企双方就某些工资待遇问题发生误解或纠纷等情况时,双方都有权提出协商申请,经另一方同意后,可进行工资集体协商。 随后,双方代表对协商结果达成共识,形成书面的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的会议记录,并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形成了2015年度的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书。 工资集体协商一定程度上也会加重企业的经营负担,然而由此所产生了无法估量的正面效应: 一是调动了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公司广大职工通过工资协商认知了自己的主人翁地位,有了强烈的归属感,焕发出极大的工作热情和干劲。 二是强化了队伍的团队精神。工资集体体协商制度的落实,增强了企业凝聚力。广大职工与企业同舟共济、无私奉献、舍小家顾大家,上下拧成一股绳,为企业发展,为经济效益增长而共谋、共创、共赢。 三是促进了企业的稳定与发展。实行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职工之间,干群之间关系进一步和谐,公司近年来,没发生一起劳动关系争议,连年被评为“扬州市文明单位”、“ 和谐劳动关系星级企业”等殊荣。 公司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有效的促进了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一是促进了企业生产经营,为企业解除了经常应付劳资纠纷的后顾之忧,企业得以集中精神搞好生产经营。二是推进了工会工作的发展,工会在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赢得职工的信任,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不断提升。三是促进了和谐劳动关系,通过集体工资协商机制,企业了解职工的意愿和诉求,职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只要把工资集体协商作为一项常态化、长期化工作来坚持,职工队伍稳定就有保障、和谐劳动关系就有保障、企业发展增收就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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