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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发布时间:2016年5月16日 信息来源:扬州市装饰行业协会

                                          江苏协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刘涛
    摘要:近些年来,在建筑工程施工工地因施工作业人员多元化,工程工期紧凑,作业环境相对落后,施工过程中的潜在危险源较多,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较薄弱等原因导致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如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人等,酿成人员伤亡,给各施工企业造成不同程度的经济和财产损失。纵观其原因,我大致归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方面是安全责任不明确,安全监督管理落实不全面;另一方面是施工企业现场管理存在漏洞,缺乏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未进行必要的相关教育培训,缺乏应有的安全技术常识,违章指挥、违规操作等。
    关键词:建筑工程  施工现场  安全  管理  

1、当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
    建筑施工安全是个聊不尽的话题,当前建筑领域安全生产的形势依旧不乐观,事故的危机充斥于安全的管理之中。现场安全管理是项目施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探索施工过程的各种有害因素,研究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更好运用这些规律制定科学的、合理的、行之有效的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改进和完善安全技术措施,旨在防止和消除施工过程中的各种有害因素向伤亡事故转化所进行的一系列管理工作,以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确保生产安全。由于建筑施工的不安全因素相对较多,稍有不慎,就可能发生事故。几年来,全国各地发生的施工工伤事故和特大伤亡事故的统计数字告诉我们,建筑施工的安全势态仍然非常严峻。然而,施工安全问题同其它一切事物一样,具有客观规律,它客观地寓于整个施工活动之中。既然如此,自然也可对它分析了解,掌握它的规律,采取组织和技术措施对它进行预控,以达到安全施工的目的。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是指在施工活动中,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部组织安全生产的全部管理活动,通过对生产要素的具体状态进行控制,使施工中的不安全行为和状态减少或消除,不引发事故,尤其是不引发使人受到伤害的事故,使项目的效益目标得到实现。然而,目前在当下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解决:
1.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能华而不实
    一般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完整、奖罚不严、制度不健全,上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没有与实际施工现场特定情况  相结合,导致落实不到位,班组检查、项目部检查、公司检查不能有机结合。扬州新城西区会展配套酒店幕墙工程项目部总结幕墙工程相关施工经验规范,严格遵照“PDCA”循环、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文件思想及江苏协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安全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制定本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建管处、安监站等上级主管部门,做好项目部备案、制定并施行工程项目争先创优等工作,项目部通过对施工现场的定期安全巡查,发现薄弱隐患环节,并记录在册。建立一套相对全面的奖罚制度,并把制度内容细化落实到个人,杜绝一纸空文。
1.2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满足实际需要 
    专职安全员远远不能满足工程的实际需要,当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所配备的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不但要对安全管理专业知识有一定的实践积淀,而且必须履行其岗位职责,配合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协调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每一个环节;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安全巡查、验收,并记录好安全动态资料。责任之重,重于泰山。  
1.3安全教育不落实 
    对施工人员安全教育不及时、不落实,从业人员的素质不能满足安全施工的需要。特别是农民工,没有进行过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能差,自我保护意识差,违章作业的现象严重,存在部分人员未经培训就上岗的现象。
    施工现场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淡薄。首先是思想上不重视,存在着一些安全隐患。众所周知,目前施工企业雇用的劳务工基本上都是一些没有组织,参加工作时间较早的农民工,他们安全意识差,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和职业操作技能。“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时有发生。据统计,建筑行业70%以上的事故都是因“三违”造成的。同时,岗前系统的安全培训教育不够。时间不长,效果一般。岗前安全教育没有真正落实,即使有也多是流于形式,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没有得到有效的提高。同时民工的流动性大,往往一个民工可以在不同的工地干活,没有相对的稳定,造成管理上的困难。 
2、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措施 :
2.1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观念
    安全工作贯穿于项目施工的始末,贯穿于工期、质量和技术的任一要素之中,在任何一项要素的组成过程中,若忽视了安全,将极有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从而使得经济上受损,严重者将可能影响公司和企业的形象。因此,建设主管机构和建筑施工单位应统一思想:施工安全无小事,应始终将安全生产放在最重要的位置来对待,且将安全生产时刻作为工程施工最主要的工作来抓。
2.2加强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与培训
    安全管理首先是人的管理,要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安全业务素质,增强人的安全防范意识,同时采取有效措施规范人的行为,实行规范化作业,杜绝工作凭感觉、靠经验,使施工人员形成一种程序化、标准化的工作习惯。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为契机,充分利用现代媒体、标语、农民工学校授课记录、安全知识竞赛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通过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教育培训,提高项目部行管人员素质。按照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以及国家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教育培训的规定要求,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时传输新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增强职工安全责任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
    2.2.1要重视项目部基层行管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培训教育要突出重点,有针对性,防止搞形式走过场,不断提高全员安全素质。为此要做到:抓好骨干的安全培训工作,重点对班组长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和工程项目负责人进行培训。强化生产运行岗位安全工作的技术培训。
    2.2.2抓好特殊工种和临时工的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必须经过严格培训考核,持证上岗。临时工必须经过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施工现场。用人单位和安检部门必须重视临时工的安全教育,提高临时工的安全素质。
    2.2.3要采取各种方式和途径不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术素质,保证施工生产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加强工序管理,推行超前防范,杜绝施工中的盲目性。
2.2.4努力营造丰富多彩的安全文化。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采取正面教育和寓教于乐相结合的方式,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
2.3通过深入理论研究使建筑安全管理科学化
    目前,发达国家的安全管理的理论研究已经进行的相当深入,并且在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中起了相当重要的作用。而我国的建筑安全理论研究仍比较薄弱,以至于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未能科学化,随意性大,成效低。因此,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必须重视理论研究,使理论结合实践,指导时间,从而使安全管理走上科学化的道路。项目部为加强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制度。根据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特点,确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以及专项治理目标,制定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防范措施,把施工安全生产目标和责任进行层层分解到基层,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与此同时,建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监督反馈制度,施工图审查制度、建筑安全隐患、险情及事故社会举报制度,通过一系列有效的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落到实处,确保全市建设工程质量保持“稳中有升”的发展态势。
     责任到位,狠抓落实。在日常安全监督管理中,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采取定期(每季度、半年检、年检)以及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检查,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职责,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使得我们建设施工单位做到领导到位、意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努力降低工伤事故率。
3、施工现场事故控制管理对策:
 3.1事故控制
    事故控制是指在事故发生前相对全面地消除事故发生的根源,并竭力减少导致事故发生的概率,在事故发生后减少人员和经济损失的严重程度。事故控制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在事故发生之前,全面地消除事故发生的根源,尽量减少事故发生的机率;二是在事故发生之后努力减轻损失的程度。事故预防和事故抑制是事故控制的基本技术,前者是事故发生前的控制措施,后者主要侧重于事故发生时和事故发生后的控制措施。
     事故预防是指采取各种预防性手段最大限度的消除或减小可能引起事故的各种潜在因素。事故预防有两种方式。一种方式为工程物理法,主要侧重于防范事故发生的物质因素,该方法可采取的措施包括:防止危险因素产生;减少己存在的危险因素;隔离危险因素存在的时间和空间;用障碍物隔离危险因素;改善危险因素的基本性质;加强风险单位防护能力等。另一种为人的行为法,主要侧重于规范引发事故的人的行为,该方式采取的措施包括:进行思想教育,加强技术培训,不在危险因素附近无故停留等。事故抑制是指在事故正在发生或者已经结束的时候,采取各种手段来减少损失的程度,并采取事故后的救助措施。在损失发生后,可采取的控制损失措施为:预防新的危险源的产生;减少构成危险源的因素;防止已存在的危险扩散;降低危险扩散的速度,限制危险空间;在时间和空间上将危险和保护的对象隔离;增强被保护对象抵抗风险的能力;迅速处理环境危险已经造成的危害。
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为契机,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力度。针对各个时期安全生产整治重点,制定专项整治任务目标,适时地提出整治工作要求。如在防止“五大伤害”事故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中,以安全防护产品、设施的整治为突破口,因地制宜、推广先进、科学、符合国标、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设施取得了很好效果。根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在组织开展日常安全巡检的基础上不定期地对专项整治薄弱部位进行重点检查和跟踪督查,并努力做到“四个结合”,即检查与自查、检查与专项整治、检查与整改、检查与追究相结合,切实消除事故隐患。本文重点分析了事故抑制管理措施。
3.2施工现场进行事故抑制的管理
    施工现场事故抑制按照时间范围可分为两个部分:事故发生时的处理和事故发生后的处理。
3.2.1事故发生时的处理。在施工现场出现事故时,要立刻启动应急预案,各方面的管理人员、领导要尽快赶到现场,进行事故的紧急处理。这时候进行的事故处理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组织人员进入事故发生地点,迅速抢救伤员,疏散人员,以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造成人员伤亡无谓增加;保护好施工现场,要求施工现场各物件的位置、颜色、形状等保持事故结束时的状态,以备将来的事故调查取证;及时的和公安、消防、卫生防疫和安全监察等政府部门联系,寻求他们的帮助和必要的支持;向企业负责人及时通报事故的发展动态,借助企业的力量妥善处理事故。
3.2.2事故发生后的处理。事故发生后,要立即组织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笔录、现场拍照、现场绘图等手段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收集整理第一手资料,然后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事故原因的分析工作,根据调查所确认的事实,从直接原因入手,逐步深入到间接原因,从而分析出事故的全部原因,在此基础上,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领导责任者,再根据其在事故中的作用确定主要责任人,对相关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为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编制事故预防措施,在措施中将改善劳动条件、作业环境和提高技术水平放在首位;对广大施工人员进行现场教育,使他们吸取教训,遵守操作规程,做好安全防护;对于事故中的伤亡人员要妥善救治,并按照规定对其进行安置。
3.3.3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我们对无视生产工人安全、安全管理混乱、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现场存在严重隐患的企业加大惩戒力度,依法对它们进行处罚,真正做到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真正行使“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
4、完善建筑主管部门安全监管措施 :
4.1 改进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可以采用动态跟踪抽查与专人定点负责制相结合的方法。在办理安监手续时,为该工地指定一名安监员,负责对该工地的安全监督交底、平时技术指导及监督现场安全教育与防护措施的实施。对该工地文明施工、安全防护水平的评定,则由站领导带队进行动态跟踪抽查。这种一人定点服务,集体动态打分评定的方法,既解决了工地现场安全员能力不足的问题,指导培养了企业、项目部的安全员,又确保了安全检查的公正公平,廉洁执法。
5、结论: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这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政策,是社会主义企业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近年来我国安全生产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是生产的保障,如何倡导安全生产文化,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着重在“管理”两字。

参考文献格式:
参考文献
(1)刘东尧  《城市建筑理论研究》城市建设杂志社2013年第2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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