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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装饰行业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6年6月7日 信息来源:扬州市装饰行业协会

各会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苏建房管【2015】82号)和扬州市(扬放创办【2016】1号)文件关于对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结合我市装饰行业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加强领导,切实把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作为本单位经常性重要工作来抓。今年,市委宣传部、市放创办、市民政局、市建设局等八部门联合在全市民生行业组织“十佳诚信企业”评选活动,首次评选活动的范围是住宅装饰装修行业,对象是家装企业和装饰材料商会员单位。这是我会建会25年来少见的大事,既是对装饰行业和协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赋予了重大责任。我会要在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领导下,扎实有效地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协会将成立领导小组,各会员单位也应建立创建组织;要制定创建工作计划和目标,全员动员参加创建;要建立制度,落实责任;要健全资料,明记台账;要强化质量,普惠于民;要探索激励办法,吸引更多的会员单位加入到创建行列。以放心消费创建成果的正能量引导装饰行业诚信自律建设,树立良好的装饰行业新形象。
    二、继续认真开展“家装建材诚信保证基金示范单位活动”。此活动,我会已持续开展六年并取得了明显成效,深受老百姓欢迎。今年,自愿参加活动的会员单位有上升趋势,要通过强化企业依法经营、员工诚信意识提高、降本增效、物美价廉、货真价实让消费者得实惠、完善售后服务和投诉整改等,发挥诚信企业的示范作用。
    三、健全装饰行业诚信自律建设推进机制。以贯彻落实国家民政局和工商总局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关于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新要求,协会将以装饰行业的服务规范为依据,以家装建材生活服务为重点,加速完善装饰行业诚信自律建设。一是对优质一级资质企业按照中装协【2016】4号《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国建筑装饰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精神,由协会组织符合条件的会员单位申报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二是对参加诚信保证基金示范单位活动的家装、装饰材料商会员单位,择优申报市、省级放心消费先进单位;有计划地组织企业负责人进行诚信自律体系培训教育,整体推进装饰行业诚信自律建设工作。三是积极参加市创建办组织的各项活动,尤其是在“大力宣传推广使用评价结果,提高诚信会员企业在政府、市场与社会中的知名度和接受度,搭建民生行业诚信联盟平台”工作中,通过组织诚信示范单位举办“传承扬州工匠精神,诚信家装放心消费文化节”,送放心家装进小区便民服务活动和大力推进互联网+等工作,让业主轻松地做出“利己、价廉、优质、放心”的消费选择。并不断总结装饰企业诚信自律建设工作,提供见效快、可操作的做法,使创建活动与惠及民生和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发挥更大的民生消费效益。
    四、在政府部门强化市场监管和消费维权工作中,积极争取并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协会将主动向市工商行政等部门客观反映当前装饰行业在市场管理、队伍管理和行业诚信自律等方面影响民生的突出问题,以装饰行业乱点、难点和老百姓的痛点为重点,协助政府执法部门,在“各类抽查、检查或专项整治活动、净化市场环境、健全消费者维权机制、不断提高处结率、反馈率和群众满意度”中,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通过“有为”的发挥作用,放大行业协会的公信力和凝聚力。年内,要争取在家装合同使用和管理、家装投诉和处理、家装和装饰材料商自愿加入协会组织、参加家装建材诚信保证基金示范活动的单位等四方面有明显的上升,为全市装饰行业民生指数和消费环境的提高,为扬州“三个文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扬州市装饰行业协会(商会)

                                                           二0一六年五月八日

 

主送:各会员单位

抄报:市建设局、市放创办、市民政局、省装协、省装饰装修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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