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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财务管理 促进科学发展——江苏弘盛集团宿州项目部财务管理纪实
发布时间:2016年7月21日 信息来源:扬州市装饰行业协会
                                            江苏弘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周海龙 汪飞
    弘盛集团在安徽宿州承接的宿州市人民路12#地块(宋园)棚改安置区项目是列入2015年度安徽省政府棚户区改造计划的项目,也是由国家开发银行进行资金保障的重点项目。该项目投资总额近7.5亿元人民币,建筑面积36万多平方米,今年3月18日动工,所有15栋楼一并施工,同时推进,目前已经完成了主体封顶和二次结构,工程进度比原计划提前 50余天。项目的工期、质量、安全、现场管理都得到了建设方、主管部门和当地群众的充分肯定和认可。更重要的是该项目的财务管理、资金控制和会计核算体系较为健全规范,符合118号文件规定和营改增的要求,可以说是先行先试的典范,很值得施工企业思考借鉴。该项目投资数额大,建设要求高,而且又是民生保障工程,能做到让政府放心,让群众满意,这与项目整体的科学管理密不可分,本文将重点介绍该项目的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情况。
一、成立财务结算中心,实行资金定向支付
    在遵守弘盛集团财务管理规定和分公司的指导下,我们抽调分公司及项目部财务人员共同组建了财务结算中心,主要工作任务是管理工程资金,执行和落实弘盛集团财务管理规定,防范资金风险,保障资金专款专用。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结算中心建章立制,在弘盛集团总的财务管理制度下,先后制定了《弘盛集团宿州项目部财务结算中心管理制度》、《各施工队报账员岗位职责》等11项管理细则,以制度管资金,以制度核成本,效果也是显而易见的。今年5月底,在建的15幢楼均已达到16层,建设方拨付资金只有4600万元(实际可用资金仅有3700万元),到了9月中旬,项目建设完成投资近5亿元,而建设方先后四次拨入工程资金只有2.3528亿元,要想按照合同约定,保障现场农民工工资按工程节点70%发放、退场民工工资100%发放和建筑材料按合同约定支付给供应商,资金压力很大。得益于该项目的科学管理,特别是现场各方目睹了弘盛集团及项目部按照制度对项目资金的有效控制,相信项目资金能够高效、安全运行,汉沣置业(代建方)、弘盛集团及各施工队都愿意自筹资金,力保工程顺利进行。在各方共同努力下,筹集的资金全部进入弘盛集团在宿州市交通银行开的专用账户,封闭运行、专款专用,由弘盛集团按工程进度直接拨付给施工工人、材料、设备供应商等单位,全部实行定向支付,达到了准确核算经费收支和工程成本的目的,也保证了项目的顺利推进。
    当然,在成立项目部结算中心、实行统一定向支付的过程中,也遇到了很多的困难和矛盾。各施工队负责人是有多年现场经验、有自已管理定式的群体。刚开始组建结算中心时,他们粗暴干涉或回避冷战,好不容易坐下来开会商议也是争吵不休、难以定论,“我们的钱不要你们管,我们的账不要你们问,你们问了会使我们失去商业机密,农民工工资不要你们发,否则农民工不听话,工期上不去”,诸如此类,总之不赞成设立结算中心、实行统一支付。
    为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我们采取了实地调查摸底、各个击破的办法。首先,我们对各施工队工程保证金及运行资金的组成进行摸底调查,发现其中两个施工队工程保证金全部是由各施工班组筹集上来的,建筑材料是由劳务分包人垫付的,土方、基础用砂石料,一、二级配电设施、活动板房、脚手架等均是在甲方拨付工程款后支付的,可见这两个承包人分文未出,“空手套白狼”,我们从此处入手,用事实说话,算出一本明白账,说得他们心服口服。又如,其中一个施工队塔吊租赁费、模板木方、红砖等材料款等不能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在多次催款未果的情况下,塔吊租赁方准备停工、提出撤出现场,索取赔偿,模板木方、红砖等材料商起哄闹事,出现不稳定苗头,在施工队负责人焦头烂额的时候,我们集中商量后决定调节结算中心资金,发挥结算中心“内部银行”的作用,应急支付租赁费和材料款,为该施工队解决了燃眉之急,化解了矛盾纠纷,挽回了经济损失,确保了工程正常运行和有序推进,自此,该施工队开始打心底里认可了我们的管理模式。再如,现在所有进场建筑材料,都由我们统一采购,资金统一由结算中心支付,施工队在资金方面没有任何压力和负担,目前部份塔吊已拆除归还,脚手架预期可提前6个月拆除,每个施工队可节约租赁费160多万元,而且账务在结算中心统一处理,提高了效率,节省了成本,这又为承包人节省了一笔开支,对他们来说是省钱省心省事的大好事。
    通过一段时期的运行和人性化的管理,再加上有针对性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帮助施工队解决了不少实际问题,各施工队老板看到了好处、尝到了甜头,都认可了结算中心的管理模式,接受集中支付的管理做法。施工班组的民工们通过结算中心对资金支付的确认,财务公开、知情知底,极大地鼓舞了士气、振奋了精神,一位刚从结算中心领到工资的民工高兴地说:“在弘盛集团做事,只要有活干,不怕没钱拿”。
二、注重会计基础工作,明确财务管理要求
    弘盛集团一直坚持财务是企业的本钱,资金是企业的血脉的管理理念,重视和加强财务管理工作,不仅是这一个项目,弘盛集团所承接的所有工程目前都在改进财务管理,在已经实行的财务人员全部统一委派的基础上,为配合项目建账制和资金统一集中支付,进一步明确了会计的基础工作和管理要求。
    1、基础工作。一是管账,这就要有人,弘盛集团在原来实施的财务人员全部统一委派的基础上,目前正在为所有项目配备成本会计,每个财务人员负责1—3个项目(按规模大小)的成本账,把人员落实到位,为收集建立项目成本账打好基础。二是建账,这就是按照会计规范,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按照营改增的要求,建立健全财务体系,做到以项目建账,一个项目一本账,而不是眉毛胡子一把抓,而且项目成本账、材料进出账、资金往来账成点成线,真正建立起完善的项目成本核算体系。三是控账,就是对财务情况进行控制,以资金为抓手,对所有在建项目和新承接项目一律实行定向支付,项目部必须严格执行“票据、资金、货物、合同”四流一致的规定方能付款,且必须严格履行付款审批流程,层层签字确认,必须严格执行主材采购、设备租赁合同的备案制度,严格遵照付款节点及方式进行点对点支付。四是对账,按防控风险的要求,经常、及时与业主方、与项目部进行对账,以便掌握项目的资金流量与流向,及时发现与防控经营风险。
    2、管理要求。一是计划管理的要求,施工队在每月月底前报送下个月资金计划表,并在每月5日前报送截止上月末债权债务明细表,作为办理资金结算的依据。二是银行账户的管理要求,银行账户由分公司安排进行统一管理,杜绝开个人网银及手机银行,支付款项或银行卡挂失时必须由项目部和分公司财务人员同时去银行办理,有效控制资金的拨付和使用。三是农民工工资的管理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项目部根据务工人员实名登记信息,由分公司组织安排统一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由项目部将经分公司财务审核无误的工资表,委托开户银行直接划至农民工个人银行卡,分公司与各施工队进行内部结账,并及时增减进出民工人员信息。四是加强成本管理和核算,强化材料、物资的成本控制,规范材料物资进出场的管理,加大材料物资管理力度,使材料物资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做到保障供应、力求节约、收发迅速、核算准确。五是违规处罚的要求,项目部与各施工队必须遵守制度规定,加强财务管理、遵守制度规定,否则,进行违规处罚,处罚一,在工程进度款拨付中,只支付农民工工资部分,其他款项不予拨付;处罚二,在绩效考核中进行扣分,并与工资挂钩;处罚三,不得参加评优活动。
    科学发展观的主要内容就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在我们这个项目上就体现在我们不断加强财务管理,进而与项目的质量、安全、现场管理共同促成项目的顺利推进,并以一个项目的成功带动更多项目及弘盛集团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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